1. 实验设备由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统一管理。
2. 所有实验设备需认真做好仪器的日常保养,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性质、要求分别作好防尘、防潮、防热、防冻、防震、防锈等工作,保证仪器处于良好运行状态。
3. 对运行不正常损坏的设备,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换或者维修。
4. 比较精密或复杂的仪器设备,使用人要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对不遵守规程的使用人,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仪器。
5. 实验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挪作私用、外借(指院外)或拆拼改作它用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。
6. 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,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购置,实验实训中心将根据需要和使用情况对仪器设备进行统一调度使用。
7. 教师、学生因实验需要借用中心实验室设备,要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,做好借用记录,要按期归还,保证设备的完好,发生损坏要负责修理或进行赔偿。
8. 科研人员在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,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。
9. 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要做好防火、防电、防水及防盗安全工作。
我院实验实训中心
2021/10/27